京人考函[2009]2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原北京市人事局、原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京人发[2005]76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原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二○○九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09]18号)文件精神,现将北京市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考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收集整理:南京培训在线http://www.njpxol.com/)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为2009年年底
二、考试安排和作答要求考试日期
2009年10月31日
上午9:00-12:00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3:00-5: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2009年11月1日
上午9:00-12: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6个专业)
(一)《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6个专业类别:2009年6月17日至7月3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网址:www.bjpta.gov.cn,下同),按照网上的要求直接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手续
(二)首次报考人员操作程序如下:
1、报考人员须于2009年6月17日至27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填写提交《北京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核表》);
2、提交完成后,使用A4纸打印《资格审核表》,在规定位置粘贴本人同一底版近期二寸(34mm×45mm)免冠证件照两张,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审核后盖章;
3、持《资格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下同)、学历证书、职称证书(上述证件均为原件),符合报考条件中第(二)条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资质证书原件,符合报考条件中第(三)条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北京市颁发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于2009年6月24日至27日从附件中所列资格审核地点中选择一处进行资格审核
4、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09年7月3日之前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在网上缴纳报考费用,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方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三)凡已成功办理报名和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须于2009年10月27日至29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其他
(一)报考人员可以在资格审核点现场购买考试大纲
(二)考试咨询电话:63959161、63959162、63959163.
附件: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核点
代码 | 审核点名称 | 审核点地址 | 联系电话 |
01 | 北京建工培训中心 | 东城区东直门外新中街11号院内 | 64165149、64177528 |
02 | 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 | 朝阳区惠新东街5号 | 64918613、64941628 |
03 | 北京市房地产职工大学 | 朝阳区劲松南路华威北里18号楼 | 67799808、87774656 |
04 | 北京交通大学培训中心 | 海淀区高粱桥斜街44号北京交通大学东校区 | 51686419、51686420、51686422 |
05 | 北京城市建设学校 | 朝阳区水碓子东路18号朝阳体育馆东门向南100米 | 85987792、85982272、85984525 |
特别提示: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到北京城市建设学校进行资格审核
二○○九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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